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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二维象限模型的我国科技创新平台类型与特征分析

Writer: admin Time:2023-08-05 Browse:180

  科技创新平台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基地,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更好地发挥作用。本研究从理论模型展开推演,基于司托克斯的二维象限模型,将我国的科技创新平台分为四种类型,并通过举例对每种类型对应的平台特征进行深入讨论。研究认为,要改变基于科学的创新和基于技术的创新的线性模型带来的无谓之争,根据不同科技创新平台的类型和特征,以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基础—应用”的二维关系模型构建平台,以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的多点突破。

  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大大增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中。“十三五”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时期。这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增强科技创新力。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承载着研发应用与市场化的重要使命,是我国创新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9月,国家科技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倡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并进一步强化了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要求。

  科技创新平台与政府、高校和企业联系密切,其建设主体、构建途径、功能定位较为复杂,运作模式和产业形态存在显著差异。如何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合适归类并进行分类管理,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例如,钟无涯将国内的科技创新平台运作模式按照主体划分为第三方主导型、企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混合型;刘小玲和曾国屏将科学研究组织分为动态组合型、认识驱动型和战略均衡型三种模式;王勇和王蒲生通过构建新型科研机构模型将其划分为纯科研机构、科研新型科研机构、创业新型科研机构和纯创业机构;博兹曼(Bozeman)从市场和政策的角度将科研组织分为九类等。还有一些学者从实际案例切入,进行了相关问题的研究。例如,孟溦和宋姣姣以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为例,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特征,区分不同研发机构的差异,以及从社会影响力和资源依赖的视角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研究;陈光华对中科院长春光机所、苏州纳米所、深圳先进院进行案例分析,基于互动形式、研究领域和需求来源提出“一体式”“平台式”“合同式”三种高技术研究机构研发模式;陈红喜基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例子,从“使命—结构—行动”三个角度分析新型研发机构的转移转化模式并提出相关建议。

  上述研究从运行主体、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等方面丰富了科技创新平台的内涵,对我国科技创新平台体制机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以上研究并非以科技创新平台为单位进行总体考察,存在类型划分缺乏理论依据和标准各异等问题。鉴于此,本文着眼于弥补这一缺陷,从科学研究线性模型推演出发,基于二维象限模型,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者相互关系的二维视角进行综合分类,以期能实现科技创新平台的分类化管理,并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经济社会价值提供参考。

  首次明确提出线性模型的是培根,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基础研究对武器进步和学科发展产生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印证了基础研究作为研究起点的重要地位。为了在战后仍然能够使基础研究得到蓬勃发展,1945年美国布什(Bush)发布了《科学——无止境的前沿》报告,结合当时发展现状用二分法将科学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以获取纯粹的新知识为目标,应用研究则是从需求出发以实际应用为目标。他认为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之间存在内在的矛盾且无法调和,应用研究总是排斥纯基础研究。科技创新的过程符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线),每个环节的成功实施都依托于前一环节,进而实现产业的应用转化,这个过程不可逆转。这个观点一经提出便受到广泛的认可,特别在赶超苏联成功研制出助推火箭将人类送上月球之后,更是加大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他们坚信科学突破是技术突破的基础,基础研究的发展能够带动技术进步并且助力于技术创新。

  布什范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布什范式对科学研究产生巨大的影响,推动了科学的发展,但由于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认识的局限性,布什范式并未准确勾勒出科学研究的发展过程。科学史上众多研发模型的实例表明,技术创新和产业兴起的源泉不仅仅是基础研究,也是应用研究。布什范式将产业转化模型归咎为单一的线性模型以及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完全割裂开是不全面的,忽视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双向互动的关系以及产业发展的多样性,在科学发展中的缺陷逐渐显现。直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司托克斯(Stokes)分析了布什范式的局限性,提出了科学研究的“二维象限模型”,解释了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使得人们对产业发展的认识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巴斯德象限来源于巴斯德的微生物研究,早期巴斯德研究只是抱着纯认识的目的去解答自己的疑惑,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的应用价值逐渐凸显。而后期巴斯德的大多数工作都具有混合性质,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最终促进基础科学的发展。其研究既丰富了基础研究,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例如,“巴氏灭菌法”的发明推动了生物学的发展,其最初是源于解决酿酒、发酵的问题。

  美国学者司托克斯受到巴斯德研究案例的启发,对传统结论提出挑战,认为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非线性的关系,将布什提出的一维线性模型推广为科学研究的二维象限模型。他认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不是完全割裂开的,事实证明二者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并根据知识和应用的属性将科学研究划分为四类(图2)。

  第I象限的研究表示科学家出于认知需求而进行的纯基础理论研究,这类研究的出发点不带有任何应用色彩,纯粹为了求知,与玻尔等原子物理学家对原子结构模型探索的活动相类似,因而被称为玻尔象限;第II象限被称为巴斯德象限,它与玻尔象限、爱迪生象限不同(象限III),代表由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表明知识与应用之间相互促进并且可同时存在于某一研发活动中。随着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发展,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关系愈发紧密,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作用不分伯仲。

  众多科研活动表明,除了应用研究引起的基础研究之外,也存在基础研究引发的应用研究。因此,本文主要用巴斯德象限来表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融合的科研活动。第III象限表示仅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的研究,不追求其背后的基本理论,因与爱迪生探究照明技术相类似,故称为爱迪生象限。第IV象限表示既不属于应用激发的研究,也不属于基础理论引起的研究,只是为了获取技巧和经验,被称为皮特森象限。

  相对于布什的线性模型,巴斯德象限模型更准确地反映了知识与应用之间的关系。通过现实应用拓展基础理论的认识,表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非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达到统一和融合,为科学研究的发展带来多种可能。巴斯德象限作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点,既促进了新知识、新技术的产生,又对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经济学上创新的概念最早由熊彼特(Schumpeter)提出,他认为创新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要素:生产新的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取得或者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新的供给来源以及采用新的组织方式。长期以来,科技创新存在着基于科学的创新和基于技术的创新两种类型划分,并存在着认识上“谁占主导”的争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主流观点是前者占优,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将技术创新提到了创新的主导位置。

  著名经济学家弗里曼首次将商业化加入创新的概念中去,认为技术创新是包括技术和工艺的商业化的整个过程,后修订为新产品、新过程、新服务、新系统的第一次商业化,出现了“科学技术化”的倾向。进入21世纪,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特点,科学、技术和产业到最终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形成了创新价值链,学者们开始反思对创新的认识,逐渐意识到单纯的技术应用和产业化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创新成果变现受到社会价值观、市场需求、资金、服务等多种商业化因素的影响。科瑞特(Coriat)等认为创新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将领先的知识商业化。

  第一个阶段:1980—2005年,这个阶段遵循的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线性模式的思想。但由于当时科技实力比较薄弱,基础研究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科技创新的更多精力放在应用研究上,很多产品来源于引进国外的产品线进行产业化生产。市场属于“生产什么,需要什么”的情况,科研活动也主要以产业化应用为主。

  第二个阶段:2006年至今。2006年,我国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口号。在我国提出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号召下,经过长期的科技能力的积累,创新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关键和硬核科技上被“卡脖子”的时候,基于科学的创新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技术中心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等也频繁出现在学术研究中。

  基于科学的创新和基于技术的创新只是强调创新活动中科学和技术“谁占主导”的问题,这种类型的划分本身还停留在线性模型阶段。司托克斯提出的巴斯德象限从研究目的出发,站在认识和应用的角度将科学研究进行分类,对科学活动的发展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从而将人们的思维方式引入到二维模型,即科学(偏于基础研究)和技术(偏于应用研究)彼此之间是交互影响的,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是科技创新的应有之意。近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入重要阶段,众多科技创新平台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导向,既进行基础研究,又加强应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习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因此,在创新驱动的背景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殊途同归,最终目标都是重视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吴卫将二维象限模型引入产业化,将研究起因划分为科学研究和产业化两部分,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为例,研究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创新平台是支撑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研机构或组织,具有整合集聚科技资源以及开放共享的特征。我国在运行模式、功能定位、建设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形成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推动解决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为国家创新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力量。其形式丰富,主要表现为“实验室、走廊、中心、基地、平台”等,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它们或承担基础研究的任务,或承担应用研究的任务,或两者的融合。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7年),截至2017年底,我国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有260个,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7个,累计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4063个。

  在司托克斯的科学研究象限模型中,每个象限都是相互联系、动态演变的。因此,二维象限模型中涉及的四种类型的科研活动不是互相分离的,而是动态变化的。第I象限的纯基础研究和第III象限的纯应用研究推动第II象限科学研究活动的进行,而这些科研活动反过来又促进基础理论的突破和应用技术的研发;第IV象限中的技能训练和经验整理为第I象限的基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第III象限研究活动的进展,也可与第II象限进行相互转化。另外,不同的象限所对应的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的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多样性,形式丰富,不同类型的平台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形成一个稳定的运作机制。本文将依据司托克斯的二维象限模型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分类并对其进行细致的描述。

  图3中第I象限的纯研究平台主要开展基础研究,为进行商业化和产业化的机构提供所需的理论支撑,为应用开发和技术突破奠定坚实的基础,主要包括: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第II象限的产业技术研究平台主要进行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科研为核心竞争力,围绕创新技术产业化和商业化为企业和相关行业解决难题,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这类平台是产业链中的纽带,是打通上下游的关键,利于科研组织形成纵向一体化。第III象限的创业孵化平台用于进行纯应用研究,用现有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并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等,主要指科技企业孵化器这一类。第IV象限的公共服务型平台实现科技资源的整合优化,为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公共服务,虽然不涉及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但却是科研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主要指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这一类,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各地级市县的协同创新平台、城市大脑等。四类科技创新平台各有分工,在创新工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科学(偏基础研究)和技术(偏应用研究)的取值决定了科技创新平台的定位取向,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基于技术的创新与基于科学的创新相比,竞争力大大减弱,科学作为技术的前端基础越来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纯研究平台担负着科学突破的重任,聚焦前沿科学难题,主攻前沿研究方向,以解决推动科学技术突破和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基础科学问题为目的开展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研究平台相比,纯研究平台专攻科学的创新,不受到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则考虑了市场的因素。

  最早的纯研究平台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 1 984年,原国家计委提出建立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内容涉及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建设目的是为了提高原始创新而开展基础研究。国家核心科技能力的竞争说到底就是原始创新力的较量,只有前沿领域的突破式创新才能大大提高科技竞争力。为解决硬核科技“卡脖子”的问题,2019年科技部批准建设了6个国家研究中心,包含了分子科学、光电技术、凝聚态物理、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和微尺度物质科学六大前沿方向,不仅符合大科学时代背景下基础研究的特点,而且为产业技术研究平台的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主体主要有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四个类别。纯研究平台的建设主体多以高校和研究所为主,其中国家研究中心的建设主体二者兼有,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以高校为主。高校作为我国知识聚集和人才培养的中心,有浓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具备这些知识的人才,能够实现研究内容与专业学科“点对点”的连接。清晰的学科分布,特别是优势学科的前沿信息使纯研究平台的科学研究紧跟领域尖端发展脚步。根据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我国高等院校共计2956所,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达60万人,招生人数突破85万。每年学生的流入和流出形成人才的“轮动”,为平台的研究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人才与知识的储备是基础研究的重要基底,有助于理论的突破升级。研究所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能够发挥资源优势,围绕研究方向进行规划和布局,同时拥有具备丰富研究能力的研究精英。这些优势资源的结合为基础研究的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当然,不同类型的平台对应的管理模式不同。国家研究中心和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型,大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或所长制。其中,理事会是最高的决策部门,拟定平台发展方向和计划,下设细分研究单元,各研究单元独立运行。细分研究领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助于促进基础研究的纵向突破。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基础研究,努力抢占科技创新发展的制高点。而相较于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型平台而言,纯研究平台的产出成果多以科学论文为主,不具有营利性和商业性,不必遵循市场规律。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25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累计投入经费296.48亿元,涵盖数理科学、地球科学和生物医药等八个重点领域,成功发表论文63509篇,比上一年增加了10.5%,面向科技前沿实现知识突破。

  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在科学研究的二维象限中对应的是第II象限,充分体现了巴斯德象限科学和技术交互融合发展的内涵,将视野聚焦在科学与技术转化的过程,既靠近第I象限的纯研究又贴近市场需求,主要以市场化为导向进行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关注高速列车、智能电网、生物医药等能够明显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的领域,聚焦市场,攻克转化关键共性技术,形成科学和技术双螺旋互补发展的形式。在引领产业技术变革方向、解决影响市场化的问题时,将理论的供给者和技术的使用者联结起来,不仅避免了科学和技术的断层,而且形成了从技术到科学,再从科学到技术的闭环,实现“科”“技”的无缝衔接。根据2016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截至2016年,我国正在运行和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了177个,涉及能源、矿产、制造和材料等八个重点领域,实现全方位、多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的结合,成果丰硕。

  产业技术研究平台与纯研究平台相比,除了聚焦需求开展应用研究之外,还考虑到了产业、资本和市场的因素,有效地整合了人才、技术和设备等创新资源。其建设主体包含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汇集优势创新资源,有效推动协同创新。其中,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主体四种类型兼有,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则大多由企业建立。政府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最普遍的主体,具有汇聚行政和市场资源的先天优势,能够使平台在稳定的资金投入、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运行。以政府为建设主体的平台在前期建设、中期运营和后期管理维护等方面受到的行政障碍较小。

  除此之外,还能够在办公条件、人才引进、运营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和税收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为产业技术研究平台的研究活动提供良好的“硬基础”。企业是最贴近市场的单元,具有极强的市场敏感度,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都来源于市场,在行业、区域等领域中具有较大的创新灵活性,具有自主决策的特征。以企业为建设主体的产业技术研究平台以市场需求为起点,比纯研究平台更加灵活,能够根据市场的反应调整研究活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也为产业技术研究平台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能够输出核心人才和前沿知识以及先进的科研设备资源。多类型的建设主体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创新效率。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就是由青岛市政府与中车集团联合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多方力量,实现强强联合。

  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因其贴近市场的特点,管理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普遍采用市场化运作,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合同制、动态考核等管理制度,还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人员,依据运行情况建立灵活的创新能力与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制度。科学研究和市场的内容分属不同的部门负责,同时受到各自的委员会监督。与纯研究平台最大的不同是没有固定的人员编制,也没有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提高石油采收率国家重点实验室就是依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立的,实验室由其下设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同时受到公司科技管理部和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部的监督管理,下设的7个部门分别负责每个细分市场的研究,专业性更强。这种参照企业化管理的组织结构激发了重点实验室的创新动力,提高了竞争能力,更大程度地服务企业创新。

  在产出成果方面,与第I象限追求理论突破的平台不同,产业技术研究平台的成果则是科学论文和专利技术兼有,在以商业化为导向、市场需求为基准的前提下进行研究开发。根据《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2016年)可知,2016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3615项,并且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3652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创业孵化平台位于科学研究象限的第III象限,这一类型的平台与产业技术研究平台不同,属于纯应用型平台,追求市场利润。例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目的就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和盈利为目的培育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这类平台通过提供场地等资源,帮助企业从事纯应用研究,使其项目和产品顺利进入市场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例如,武汉东湖技术创业中心从建立之初一直秉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宗旨,以促进科技企业产业发展和集聚为目标,首创性地提出孵化器产业化的发展方式,为科学和技术转化的闭环提供助力。与前面两类研究平台相比,创业中心更趋向于商业化发展下的应用实践导向,不同于提高石油采收率国家重点实验室,创业中心没有涉及基础研究,也不追求理论知识的突破,而是不断进行商业化的应用。

  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主体不存在多方联合建设的形式,主体类型只有政府一类。政府为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为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场地和基础设施,在资金、服务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虽然平台的建设主体是政府,但是在管理体制上采用的是公司化运作,有专业的孵化器运营团队进行招商运营,与市场实现无缝衔接。服务重心以功能为主,聚焦前沿发展战略,将孵化器做成产业并构建网上商业平台和数据库平台。将企业、技术、产品、市场等多方资源连接成一个网络,帮助孵化企业实现技术转化或变现。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孵化器队伍已经形成较大规模,数量居世界前沿,成效显著。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7年),我国已经建有孵化器4063个,在孵企业177542家,发明专利69769件。除此之外,孵化器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在形式方面,除了综合性的创业中心还发展了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海外创业园等;在功能方面,涵盖多个重点领域,有以中小型软件开发企业为培育对象的软件园,还有生物医药孵化器、制造业孵化器和新材料孵化器等,实现针对性培养。创业孵化平台源源不断地为技术转化提供动力,将大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与前文所述的两类平台相比,创业孵化平台较少涉及科学研究,更多的是进行应用实践,产出成果主要是孵化企业与孵化项目。而纯研究平台主要进行基础研究,追求前沿科学领域的理论突破,产出成果则多为发表的论文。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科学研究,既包含基础科学的突破又包含应用研究的升级,产出成果兼具论文和专利。

  公共服务型平台位于科学研究象限中的第IV象限,是其中最为特殊的一类,它不进行科学研究,也不追求商业化。公共服务型平台建设的目标是为了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实现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主要功能是将现有的科技资源汇聚整合成为数据中心以及材料资源库,为技术和科学研究提供支持,以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

  这类平台大多由政府建设。政府具有汇集多方科技资源的能力,能够为科技资源库提供丰富的数据信息,充实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资料。在管理体制上属于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和单位经费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就是由政府建设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由综合处、调研协调处、业务处和运行监督处组成。综合处负责中心日常事务;调研协调处负责采集科技资源数据和仪器数据;业务处主管科技资源共享的部分以及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高效利用的指导工作;运行监督处负责网络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各部门分工协作使科技资源数据得到快速更新。

  对于公共服务型平台来说,产出成果体现在科技资源的容纳度以及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的开放性上。目前,我国已经建成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以及30个实验材料资源库,各省(区市)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也在逐步完善中。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为例,中心已经包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文献、研究实验基地、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以及科学数据和网络科技环境等六大领域共54个资源平台的科技资源数据519万多条,整合了1000多个科技站点的350多万个网页信息,涵盖全国31个地方的平台资源。与前文三类平台不同,这类平台在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为其他平台提供创新资源,以提高创新效率。

  基于以上分析,根据资料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表1简述了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提高石油采收率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东湖技术创业中心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四种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的特征和定位。

  随着科技创新战略进入关键阶段,科技创新平台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推演司托克斯的二维象限模型出发,结合当前科技创新发展的现状,构建了科技创新平台取向的二维象限模型,并基于司托克斯的科学研究象限模型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分类,即纯研究平台、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型平台四类,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每个类型进行深入讨论。

  研究认为:①要将单纯的线性认知模式——基于科学的创新和基于技术的创新上升到二维认知模式——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基于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有利于这种思维模式的改变。②不同平台职能有差异,但目的都是实现科技创新。纯研究平台主要从事某一领域内理论知识突破的研究,即基础研究,通常不提前考虑商业化的问题;产业技术研究平台往往以商业化和市场化为目标进行科学研究,既包含基础研究又包含应用研究,追求解决现实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创业孵化平台大多是为了直接获取市场的利益,很少进行基础研究;公共服务型平台既不以科学技术化为目标,也不以技术科学化为目标,主要对现有的科技资源进行整合汇集,为其他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研究提供支持。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举例说明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分类,研究结果对我国科技创新平台的分类管理和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随着市场环境和产业发展阶段的变化,势必会衍生出更多新型的创新平台,现有创新类型的研究方向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未来可进行追踪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更加深入地探索科技创新平台的运作机制,从而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作者简介:盛亚,博士,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技术创新、利益相关者管理;刘越,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完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管理;施宇,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管理。原文刊载于《创新科技》2021年第4期。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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