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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全国政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建议”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Writer: admin Time:2023-08-06 Browse:189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环境、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同时,科技创新型企业仍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高、成果转化难、融资渠道窄、人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认线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议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此次调研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它们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建议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安全。着眼当前,首先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品为纽带,系统梳理产业链、供应链、创新资源的风险,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攻关、跨界寻求多元化供应渠道。从长计议,要着力构建开源开放和跨界融合的创新生态,以工业互联网为基础,以产品研发为目标,以产业链为纽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多维融合”,形成协同联动、合力攻关的良好局面。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业互联网法规、政策、标准、平台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需求等优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同时也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采购,加快建立以国内为主体、国际多渠道供应体系,提升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加快落实创新政策和惠企纾困政策。龙头企业已经逐步目光向内,寻找和培育国内供应商,许多科技型企业在研发、攻关的同时承担起“补链、强链”的重任。落实惠企纾困政策,首先要简化手续、减少审查。要建立联合资助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活动的绩效奖励。简化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简化财税部门审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把科技创新和惠企纾困政策的创新点,融入到审计监管的实践中。

  三要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新动能。建议各相关部门积极制定政策,鼓励沿创新链部署产业链,构建供应链。优先依托参与研发的大中小企业构成产业链,把企业间科技创新的合作关系转化固定为相互供应的商业关系,形成共生同进的新型供应链。要解决首创产品的应用推广问题,严格落实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奖励政策。加快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政策。

  四是加强科技创业就业、鼓励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就业和灵活就业。把“保就业”和“保基层运转”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到科研一线就业。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采取以工代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大幅扩大培训规模。动员高校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机会,通过“科研助理”、“实习就业”方式带动就业,同时支持毕业生自主就业和灵活就业。

  五是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便利国内国际人员交流。对于国内人员交流,要加快防疫数据跨省共享,实现全国健康码“一码通行”。对于长期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着力解决他们在国内的出行、住宿困难。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张道宏:将政策做精、把支持给准

  民盟中央和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联合承办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万钢副主席、陈晓光副主席分别率队赴福建、浙江和山东、江苏开展了专题调研。民盟中央还组织了十多个省级盟组织开展研究,问卷调查了406家企业,深度访谈了华为等20多家重点企业。

  调研发现,十八大以来,我国科创型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仍面临创新基础薄弱、融资困难、人才短缺、成果推广难等问题。我们注意到,政府已出台大量政策,涵盖面齐全,但企业仍普遍反映无法获得有效支持。究其根源,是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认识不精确、政策不精细,削弱了政策的有效性。

  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政策保障,“精细”是其重要特征。为此,建议做精做细政策,给科创型企业更精准、有效的支持。

  一、精确界定科创型企业。应与一般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区别,借此制定并实施差异性政策。根据调研,我们认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动力,拥有核心专有技术和优势竞争力的企业,要把握住科创型企业具备基础创新能力、能够开展科学研究、研发强度高等特点。

  二、强化产业政策的靶向性。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规律,精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型企业的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政策内容与落地措施。

  三、提高政策支持的多样性。既要关注热点领域创新,也要关注核心基础领域突破,既要关注成长性强的企业加速发展需求,也要关切基础型科创企业“慢发展”需求。

  四、完善政策制定与宣传。建立通晓国家战略、熟悉科技创新、了解企业需求的专家队伍,作为“政策智库”。更多邀请科创型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加强政策宣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鑫:发挥央企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

  一是推动中央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央企不计代价、不讲条件,竭尽所能服务抗疫一线,发挥了顶梁柱、国家队作用;在经济发展中,央企充分发挥了压舱石、主力军作用。但在实际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过程中,央企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建议出台有针对性政策,定向支持央企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切实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国家队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带动作用。以节能环保产业为例,一方面,各地在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治理和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方面有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国内革命性、颠覆性的技术创新欠缺,有些关键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依赖进口,产业高质量发展困难重重。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以中央企业为依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创建跨领域、跨学科的源头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大力推进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真正构建起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三是创新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中央企业创新活力。建议统筹梳理并加快健全完善支持产业技术创新的税收、金融、人才、审计等各类政策,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一股绳”合力,真正形成政策的协同效应,打通各类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目前工资总额、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设计,加大对核心技术人才奖励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中长期激励机制,并出台实施细则,加快试点推广力度,最大限度调动中央企业的创新活力。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常委,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胡刚:做优科创型企业做强全链式产业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但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仍不突出,在“政产学研用金”多要素融合中缺乏前瞻,导致融合难持久、不深远,进而导致创新要素与产业链难衔接、不紧密。为此,应围绕产业链集聚创新要素,做优科创型企业做强全链式产业,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黏性强、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建议:

  一、以企强链,引导科创型企业参与保障产业链安全。针对高新技术产业供应链中断风险,加快完善产业链完整性、竞争性等评估机制,系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外依存度及关键核心技术评估,精准突破产业链薄弱环节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同时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从政策、信息、资金等全方位引导和支持科创型企业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打通从“高科技”到“新产业”的“堵点”,从而保障产业链安全。

  二、以研优企,依托科创型企业协同攻关关键核心技术。采取悬赏揭榜、定向组织、并行支持等方式,支持科创型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鼓励各级政府支持整机企业向社会发布关键核心零部件等升级替代需求,或支持组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吸引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攻关,并通过先行先试、首套首用等方式加快促进高科技产品迭代、升级。

  三、以才促融,满足科创型企业全链式产业创新要素供给。鼓励多形式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如积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政产学研用金”深入融合体系;鼓励科创型企业设立“人才基地”,支持企业骨干担任高校科研院所“产业教授”;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共建研发实验室、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工程类研究生等。另外,提高科研人员在职称晋升等与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相关的社会服务成效评估占比。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合力推进科技创新型民企参与“新基建”

  国家支持、多方参与、合力推进,新基建已然成为“六稳”“六保”的重要力量,必将为新一轮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在竞争性创新技术领域,民营企业具备先天优势,众多科创型民营企业加大新基建布局。

  目前,科创型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门槛高,进入难;二是保护弱,顾虑多;三是技术少,人才缺。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创新的智力支持、开发能力有限。

  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加快出台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市场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畅通民间投资进入渠道。可采取项目混改、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打通和拓宽进入渠道。收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机会。

  二要进一步保障要素服务。更加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交易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保护合力。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贴近市场需求,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三要进一步强化民企内功。科技型民企要把握好国家产业和政策导向,抓住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支持民企平等参与的有利时机,坚定发展信心,提前谋划产业布局。要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精准制定“网络+”“智慧+”“数字+”等科技战略。建立适应新技术新需求的科技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掌握核心产品和技术。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做法和建议

  深圳40年来的发展,始终把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形成了90%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发明专利都来自于企业,90%的企业为本土企业、90%的重大项目由企业承担,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了华为、中兴、腾讯、大疆等一批世界级科创企业。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主要是:企业研发投入有较大不确定性;科技成果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不够;科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不够;多主体多点带动效应不够等。为此,建议:

  一、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原创技术研究。近年,深圳确立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占财政科技专项资金30%以上的长效机制。建议地方政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颠覆性”科技计划,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坚突围。

  二、打通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深圳在成果产业化方面,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核心推动“知产”向“资产”转化。建议政企资联动,围绕“成果链”部署“资金链”,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推动创新资源向科创型企业集聚。积极协助科创企业吸收、培养及留住高层次人才,探索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建议设立面向科创型企业的科技计划,支持其承担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专业化的科技金融综合平台,汇聚金融资源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四、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多点带动的战略布局。建议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推动全国创新资源形成“适当集中、多点带动”局面,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HongKongX”科技创业平台和创科香港公益基金会主席,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破解四大难题助力科创企业健康发展

  一、盈利高门槛制约科创企业融资。前期研发投入较高导致亏损是科技企业常态,但不少投资、信贷主体仍将盈利作为科技企业融资前提,企业股权融资和贷款受限。建议财政部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减少国有银行后顾之忧,相关部委适当放宽对科技企业贷款不良率监管要求;用好科创板上市第五套标准,支持更多未盈利但基本面良好的科创企业上市。

  二、合作欠规范侵犯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建议相关部委建立国企与科创企业合作的知识产权管理行为准则、对“自主可控”不泛化延伸到纯内资民营中小科技企业。

  三、财政投入粗放影响科技扶持实效。调研来看,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仍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活动。建议做实“十四五”规划民生领域信息化、智能化预算的长效保障和逆周期平滑预案;考虑疫情适度调整各地补贴政策税收门槛;财政资金“以投代补”参与社会化创投基金,用市场化奖优实现科技扶持目标。

  四、薪酬福利落差阻碍高端人才回流。高端人才回流意愿加大,但薪资获得感落差大、配套福利申请难。建议参考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更大范围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出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和就业政策,定向吸引高端人才回流。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会副主委,同济大学副校长顾祥林: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

  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生力军,而人才是科创型企业安身立命之本。我国的科创型企业存在人才缺口,尤其缺乏具有全球化视野、企业家精神的领军人才。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存在以下困难:

  一是现有人才政策落实存在障碍。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科技型企业兼职、获得报酬。但调研发现,实际仍存在障碍。

  二是现有引才政策仍需完善。目前,海外人才引进的主要渠道仍依靠政府部门,较少通过专业人才机构,无法全面、及时获得科创型企业的人才需求。

  一、打破科创型企业引才体制壁垒。建议逐步放宽事业单位性质的高校科研院所固有体制机制的约束,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在科创型企业兼职及持股方面制定更加积极的政策,并与相关单位科技转化部门负责人沟通,充分调动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提高科创型企业在引才方面参与度。及时调整原来以政府为引进主体的策略,政府可逐渐从台前转向幕后,更多借助专业组织、第三方主体参与人才竞争和引进。积极搭建人才引进和配置平台,拓宽引才渠道,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海外人才搭线。同时,建议为科创型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更良好的咨询和认证服务。

  三、为科创型企业海外引才打造舒适“软环境”。引才政策应充分考虑海外人才合理需求,全面优化海外人才工作生活“软环境”,政府应积极与科创型企业加强沟通,加快建设国际化的教育、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家庭成员配套政策,提供高水平优质服务。建立专项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机制等便利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优化扶持措施 助力新能源汽车企业爬坡过坎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取得先发优势,引领了全球新能源汽车电动化转型方向。总体上看,新能源汽车还处于发展初期。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研究投入问题。一些企业不愿意搞基础研究,或者热衷于搞所谓的“技术改进”,虽然短期内可能有效益,长期看只能被淘汰。二是营商环境问题。政府给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在整车企业手上,整车企业给配套企业付款进度太慢,中小企业压力大、成本高。三是投资热情和利润下滑问题。国内全产业链利润下滑,尤其零部件企业持续发展和研发资金面临困难。

  新能源汽车是下一个与“5G”比肩的战略产业。我们应坚定国家战略,补贴退坡和退出是大势所趋,国家和地方应创新扶持方式,出台行之有效的替代措施。具体建议:

  一是抓住政府主导性强、拉动效果大、减排力度明显的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交、出租、环卫、重卡、物流等,出台全面电动化时间表,在电动重卡和电动工程机械等新领域开展应用示范。二是将扶持措施从购置端转向使用端,如出台“交通电价”,降低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减免过路过桥费,提高使用环节经济性。三是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车电分离,解决用户购置成本高的问题。为电池租赁平台提供低息、长期、大额政策性贷款。四是加大对研发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体系新材料、先进制造、大数据应用、远程升级(OTA)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迭代,审慎包容监管,营造鼓励创新的监管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冯艺东:全力支持高科技关键性企业做强做大

  近期,我国科技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被发达国家卡脖子的问题屡屡发生。为避免这种被动局面长期存在,建议全力支持核心产品和技术能够起到进口替代作用的高科技关键性企业做强做大。在研发能力方面,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大研究仪器免费向其开放使用;在人才政策方面,高端人才免缴个人所得税,在任何城市落户不受限制;在金融支持方面,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国家科技创新发展银行,同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开辟绿色通道等。

  鼓励沿创新链部署产业链,优先依托参与研发的大中小企业构成供应链,把企业间科技创新的合作关系转化固定为相互供应的商业关系,用新产品研发的创新链构建互为依托产业链,形成共生同进的供应链,从科技创新的源头解决首创产品的应用推广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曹志安:促进我国能源电力企业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

  和很多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样,南方电网公司也走出了一条从跟随者到并跑者,甚至在部分领域成为引领者的转型升级之路。目前,公司在特高压远距离大容量直流输电技术、多端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复杂大电网运行与控制技术等领域创造了若干个全国第一。在芯片化保护、超导技术、直流断路器等关键性领域,也取得了创新性成果并正在加紧布局。

  同时,我们也感到,有责任、有使命,在特高压直流输电等优势领域持续保持世界领先,在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加快能源产业和消费升级方面争当引领者,打造“国家名片”,抢占能源技术制高点。但是我们也深深感受到“走出去”不容易,面临着行业标准竞争、潜在风险增大等难题。比如,我国能源技术装备海外专利占比较低,从专利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还有差距,国际话语权还不足。同时,海外拓展难度增加。

  因此,需要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标准国际化、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等方面形成合力,促进我国能源电力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

  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相比,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比较突出,基础研究主要靠政府投入,企业的基础研究严重不足,原始创新能力较弱。这导致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难以发挥,一方面难以有效承接高校院所的基础研究成果,导致转化困难;另一方面,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引领性的原创成果也比较少。

  调研发现,目前多数企业自身没有能力开展基础研究,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基础研究资金投入,也缺乏相关人才,特别是缺乏国际知名的大科学家。没有资金就无法培养队伍,没有队伍则更加无法获得研发资金;高校和院所的研究成果难以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许多应用基础研究没有人愿意做,产学研合作达不到预期效果;加计扣除等优惠力度也难以达到企业的政策预期。

  习总书记对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破解企业创新发展难题,各项改革举措加快落实落地。

  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企业创新能力还不强,创新内在动力不足,产学研结合机制还不完善,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内外形势变化影响,我国科技型企业面临新的挑战。

  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牵引,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有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重大领域关键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主要有以下工作考虑:

  一是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型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引导高精尖缺产业人才向科技型企业流动。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专项支持。

  二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完善“企业界出题、科研界答题”机制。探索市场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面向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三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究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力度。优化行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加大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考核比重。研究鼓励企业慈善捐赠用于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进入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适当提高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比例和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对成长型科技型企业给予差异化支持。

  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研究、认真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谋划在科技领域的科技创新改革举措。

  针对委员提出的推动中央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发改委将从本职出发,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突破国家重点的“卡脖子”关键技术。二是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创新体系战略性重塑,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联合行业的上下游和产学研的力量,特别发挥好央企市场拓展方面的优势。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加快发展。

  委员提出的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建议非常重要。我国当前创新资源相对较分散,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循环,还没有真正形成。对此发改委将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大力推进国家布局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联动机制。二是聚焦促进创新主体融通以及区域融通,针对性地提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措施。

  委员提出的加大政策和资源扶持力度,打造国际标准方面的建议,发改委打算联合有关单位,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依托能源工程项目推进自主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政策,加快突破电力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在支持打造国际标准方面,我委已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支持电力企业依托特高压等先进技术,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电力标准互联互通。二是培养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和组织,增加话语权。三是推动海外项目更多采用我国标准的设备。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

  委员提出的引导科创型企业参与保障产业链安全的建议非常好。产业链安全问题本质是技术问题,只有解决了技术短板,才能真正保障产业安全。近年来,工信部做了一些工作:一是成立了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重点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以及进行技术推广应用;二是以产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攻关。下一步,工信部将在这两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特别是科创型企业开展联合攻关,从根本上解决产业链安全性和稳定性问题。

  委员提出的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准入条件的建议,对推进新基建可谓是对症下药。委员提出的如以项目混改、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畅通民间投资进入渠道以及鼓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投标体等方面的建议,对我们工作很有启发。我们将认真研究委员建议,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基建的投资力度,同时充分调动民企积极性,鼓励不同市场主体灵活开展各种形式合作,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委员提出的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建议,我们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准备进一步提升公交、出租、城市物流等领域车辆的电动化水平。委员关注的电动重卡和电动工程机械等新领域的应用示范,工信部现在也有相应部署,不久后将会实施行动计划。

  关于委员提出的鼓励企业参与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国际标准的建议,我认为,核心技术攻关和标准这两者相互统一,现在工信部平均每年支持我国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国际标准有100多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建议,加大三个方面工作力度:一是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二是结合我国优势技术和产业,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提出国际标准提案;三是加大对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自主技术成为国际标准,有利于支撑我国技术、产品、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就委员提出的关于激发中央企业创新活力的建议作回应。财政部将在几方面着力激发央企创新活力:一是服务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推动高科技研发和产业化。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的作用。四是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创新科研项目支持方式,对有条件的项目可委托企业牵头,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关于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合作,抓好落实。关于财政资金以投代补参与社会化投资基金的问题,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注资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司,将以参股子基金等形式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

  委员提出的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建议,是我国当前科技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央财政一直把基础研究投入作为重点,下一步,将在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同时,推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企业等组织实施联合基金,引导、推动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二是大力实施科研项目后补助机制,引导企业先行投入研发活动。三是落实和完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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