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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发布!“20条”发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Writer: admin Time:2023-10-08 Browse:98

  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探索“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引导风投机构重点支持“20+8”产业集群,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探索深港征信互通……深圳最新发布20条举措,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共同发布《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共计有20条详细举措。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相关政策解读中指出,科技金融作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市区两级基本都建立了支持科技创新直接、间接融资的政策支撑体系。“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科技金融发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仍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痛点难点,科技在进步,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也要不断跟着按‘升级键’。”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提出了20条工作举措,其目标也极为明确,即通过制定和实施《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总共分为了五大部分,在这些举措中,更是有不少亮点存在:

  第一部分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共4条措施。一是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从完善监管考评机制、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信贷规模、开辟科创贷款绿色通道、用足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信用风险评估能力等方面加强机构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二是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创新债券市场服务科创企业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等。三是强化科技保险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公司研发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风险补偿试点,继续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等。四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项目攻关金融支持,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科创贷款贴息贴保的作用,鼓励发行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公募REITs、推动科技型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等。

  第二部分是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共7条措施。一是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推动有条件的区打造高质量的科技金融集聚区,并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形成高效联动。二是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入驻的、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三是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设立一批科技支行,引导银行机构对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并在信贷资源和绩效考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四是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健全价值评估体系,推动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知识产权化等业务发展。五是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新模式。依托市融资担保基金创新推广“政银担”“政银保”等线上融资模式,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等。六是鼓励“股权+债权”模式创新。完善“股权+债权”有关监管考核机制,授权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展“股权+债权”模式创新试点,探索“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等。七是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将银行机构首贷户拓展工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鼓励各区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首贷户”培育计划。

  第三部分是引导风投支持科技,共3条措施。一是培育发展风投产业集群。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聚集国际国内知名风投创投机构,促进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等。二是优化“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鼓励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产业链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推动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等。三是创新产融对接机制。建立联通风投创投机构与科技创新项目的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重点支持深圳市“20+8”产业集群等。

  第四部分是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共3条措施。一是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优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完善创新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减持等基础制度,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推动更多长期资金入市。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建设高质量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衍生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板块,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指数体系。二是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为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的平台。三是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搭建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建立企业上市数据库、支持科创企业开展海外融资和境外并购业务等。

  第五部分是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共3条措施。一是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面向金融场景的有序合规开放,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探索深港征信互通等。二是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面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募投项目库,推动企业项目库与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三是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搭建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智库研究平台,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等,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

  作为一座创新之城,深圳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近年来也取得了极为突出的成效。

  在深圳2023政府工作报告中,一系列数据都表明深圳目前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

  2022年,深圳出台实施基础研究“深研”规划,基础研究投入增长67.4%,总量居全国城市第三,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基础研究经费占全国企业基础研究经费的47.9%。164个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快推进,新增中小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26个。新增中国专利金奖3项,深圳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新增全职院士17人,总数91人。高层次人才累计超2.2万人。

  2022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还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深圳将以提升“五力”打造“五地”为主线,坚持“四个面向”,建设“四个平台”,强化“四大支撑”,实施科技创新“十大行动”,打造11个创新集群区,创新源动力更为强劲,创新硬实力大幅跃升,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深圳将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引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按照《规划》目标,到2025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5%-6%,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为5.5%-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8件,技术合同成交额1500亿元,深圳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1.1万亿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2万家,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25%。

  在上述宏伟目标下,《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深圳科技创新提供更多政策保障,更为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深圳还不断加强与香港的合作。今年3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签署《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及其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工作方案》。两份文件将作为未来两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政策指南和行动纲领,主要围绕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联合组建创新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培育科技人才,协同建设深圳前海、河套等重大创新平台与香港北部都会区,推动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促进科研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领域加强合作,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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