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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Writer: admin Time:2024-02-11 Browse:69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丹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我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政策宣传及推进落实。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推动丹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科技部门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示范县市”提供有力支撑。

  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的政策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丹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符合“四科”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家。

  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五大行动,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1.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研发费用、科技贷款等创新支出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力争到2025年丹阳市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00家。

  2.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支持国药健康产业园、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万洋众创城和丹阳眼镜电商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积极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设完整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力争到2025年丹阳市科技创业载体总数超过20家。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创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延伸产业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高新技术创新园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效组合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创新创业要素,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孵育区域标杆,对绩效显著的创新载体给予奖励和支持。

  3. 健全科技计划支持研发的机制。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丹阳市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产业前瞻孵育专项,重点支持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方式,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吸纳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攻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创新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对与科研单位发生的合作费用,按一定比例予以奖补。

  4. 完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研发的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产业基金杠杆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设立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业前瞻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重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多层次资丹阳市场高效对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5. 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研发体系建设。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对通过研发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成省级及镇江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家以上。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购买专用研发设备,研发设备单台套价值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实际付款价格的30%测算,单台最高补助给予60万元补助。充分对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科技资源,支持其与细分领域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聚焦企业关键技术需求,从全球创新资源中寻找解决方案,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和创新研发能力,对联合创新中心建设费用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6.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和质量,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25年丹阳市科技型中小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200家。

  7.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高端人才。加强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与配合,加快落实“十四五”人才新政,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业引进培育行业顶尖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英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研究生科研工作站以及高校联合创新实践基地,对于企业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助资金,特别突出的上不封顶。

  8.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人才。深入实施国家外国专家项目、江苏外专百人计划、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等国家和省级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支持高层次外国专家来丹领衔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专家人才,在享受省市各级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同时,新建设立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的最高再给予10万元政策奖励。持续提升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化水平,积极规划在丹阳市科技“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外国人工作许可受理服务窗口,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模式,力争到2025年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人达150人。

  9. 推进惠企研发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发放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开展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企业政策认知度,帮助中小企业运用科技税收政策。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复核鉴定工作,提升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10. 推广运用企业创新评价制度。编制科技企业的创新地图,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集聚科技成果、科研机构、专家人才、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资源,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分类量化、逐项积分、年底结算”等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进行量化评分,根据企业当年科技创新积分情况,在财政补贴、项目扶持与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积分红利”,打造更优的企业创新环境。推广使用省级和丹阳市级科技创新券,推进科技资源统筹共享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研仪器共享和检验检测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最高按科技服务实际支付金额的50%予以奖补。

  深入推进“苏科贷”业务,充分发挥省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显著低于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信用贷款支持。扩大合作银行队伍,引导银行机构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探索“孵化贷”“高企贷”“创新领军贷”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力争每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金额突破5000万元。积极探索“苏科保”落地丹阳,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种科技保险险种,分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风险。实施“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推动各类金融产品走进科技创业载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服务。

  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西南交大轨道交通交流服务中心、北航技术转移中心、苏南高端装备制造研究所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提供服务。加快探索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等地“飞地孵化器”和“异地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链接发达地区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对于在“科创飞地”引进的人才和科技成果,同等享受丹阳市级各类科技和人才政策。依托丹阳市科技创新中心,常态化举办专利(成果)拍卖季、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产学研对接、金融路演、技术经理人培训等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

  推动各镇区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创新不问出身、企业不分大小”理念,切实把营造良好研发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的重要任务,引导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定期通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情况,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各项支持政策。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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