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牛娱乐新闻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Writer: admin Time:2023-08-07 Browse:102

  月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提出了全市科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要求各县(区)参照市级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奖补政策。同时我区现行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等科技创新政策已有效期满,为落实市委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最新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加快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主要是对市级政策的落实、原有政策的延续和扩展。包括注重招引科技型企业、加强创新新型企业培育、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10个部分,共10条措施。扩展的主要内容是:树立科技招商导向,增加了“注重招引科技型企业”内容,对科技型企业竣工项目按引资额给予奖励;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在原有高企政策奖励基础上,明确了对迁入高企及其复评认定的奖励,提高了高企复评认定奖励标准,提高了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奖励标准。

  由宿城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每年底牵头制订发布申报通知指南。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文本,向属地管理部门申报;申报通知指南中明确的“免审即享”类项目,无需企业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申报工作由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发布申报通知指南后,由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受理分为属地受理推荐(“实绩确认”类项目)和主管部门汇总推荐(“免申即享”类项目)两类,“实绩确认”类项目需申报单位(个人)向所在属地经发局报送申报材料;“免申即享”类项目不需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各主管部门分类初审(推荐)提出初审意见后,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核查。必要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鉴定,在落实“一票否决”事项后,提出审核意见,形成奖补建议。奖补建议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对获得称号、达标认定等定性类政策“免申即享”,主要包括由区级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批的科学技术奖、友谊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和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载体平台等。具体详见申报通知指南。

  一是关于申报资格。申报单位是企事业单位的应为区内注册、生产经营正常的单位,且当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被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其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项。二是关于资金兑现。实施信用核查,按照宿迁市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对在项目申报决定性条件上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回当年度获批的奖补资金。强化科技创新投入导向,对企业(不含科技型企业招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副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业等项目奖补申请单位)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2%及以上的全额兑现本资金,比重达1%—2%的按50%兑现,比重1%以下的取消兑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奖励资金按50%兑现。三是关于不重复奖补的规定。除特殊规定,同一事项市、区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

三牛娱乐新闻

CONTACT US

电话:400-123-4567

Email: admin@baidu.com

传真:+86-123-4567

手机:13888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