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r: admin Time:2022-10-12 Browse:92
原标题:【创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科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在济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补助时未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2.购买使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须列入济科发〔2021〕32号、济科发〔2022〕12号文件公布的2020、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
3.2020年11月5日以来,申报企业作为全市第一家企业,首批次购买使用列入济科发〔2021〕32号文件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的产品;2021年10月20日以来,申报企业作为全市第一家企业,首批次购买使用列入济科发〔2022〕12号文件公布的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的产品。
1.市科技局在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后,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
2.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提交至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1份),同时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
4.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并对首购首用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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